为更好地开展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和《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大校〔2017〕43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学生自愿、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推荐对象及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无任何院级及以上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重修课程不超过一门次,提交申请时GPA ≧3.00;
5、按期完成前四学年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指截至2020年7月8日上午10:00,系统成绩已出的所有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外语类、体育类课程获得专业规定的学分),且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托福考试成绩≥80分,或者参加雅思考试成绩≥5.5;
6、第五年赴辛辛那提大学完成本科学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可不执行此条规定,但学生第五年仍需修读美方学位和课程);
7. 满足学校其他基本条件。
二、奖励加分条件
1、各类竞赛和创新评优活动获奖
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创新评优活动等获奖实行奖励加分。奖励加分不得超过0.4分。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组织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相关学科专家,对其成果的原创性和真实性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和学生提交的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将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加分办法详见附件。
2、各类国际、国家级竞赛获奖和学术论文发表、发明专利授权获得等
凡参加各类国际、国家级竞赛获奖和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详见重大校〔2017〕43号《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之附件《重庆大学本科生创新类成果列表》)的学生,可申请使用科技创新活动奖励指标。学院将组织由院级专家评审组全体成员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公开答辩会,对申请学生的竞赛获奖奖项、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及其内容进行评审鉴定。公开答辩会须全程录音录像。
评审结果和学生提交的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将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教务处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处理;公示无异议的,报教务处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确定。
三、推荐指标分配原则
1、学院每年的推免生指标由学校下达,科技创新活动奖励指标不计入各专业待分配指标总数。
2、根据学校下达推免指标数,按各专业学生人数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四、推荐工作程序
1、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该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由本科教学工作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实习办公室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负责本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学生提出申请:学院教务办公室2020年7月8日公布GPA排名(依据老教务系统导出的相应专业学生在2020年7月8日上午10:00,成绩已出的所有课程所获得的平均学分绩点)。学生根据以上推荐条件提出申请,并填写《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提供能代表本人能力、素质、特长以及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填写《申请推免资格承诺书》。学生申请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5日16:00(以电子版提交时间为唯一依据),超过提交时间不再接受申请,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提交一套(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否则以条件弱的版本为准),纸质版交至虎溪学院楼B1栋205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hemia_huang@cqu.edu.cn和ranmoli@cqu.edu.cn。
3、审核加分材料,进行特殊学术专长奖励附加分公开答辩。因学院2016级同学原定于2020年8月赴美完成第五年学业,为顺利完成推免生推荐工作,特殊学术专长奖励附加分公开答辩环节将提前到2020年7月下旬进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学生获奖加分情况,对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奖励附加分组织公开答辩,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教务办公室汇总GPA和奖励附加分排名,予以公示3天。
4、确定学院推免初选学生名单: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院基于学生GPA和奖励附加分情况,生成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推免生资格初选名单并自2020年9月24日起公示3天,未经公示者不具备推免生资格。所有申请推免生的学生必须参加综合成绩排名。学生综合成绩T=(GPA+J)*10+50,由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和奖励附加分J两部分组成。GPA满分为4,J项加分最高为0.4,T满分为94,学生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推荐资格经本人签名确认后生效且不得变更(非本人当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推免指标);如有学生放弃推免资格,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依据综合测评排序替补。公示无异议后,初选学生名单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学校公示并确定推免生资格名单:审定通过的推免生资格名单应当在学校“重庆大学教务处”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推免生资格名单统一由学校上传至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审核备案。推荐阶段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
6、接收录取: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按规定时间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志愿、查看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
六、推免工作要求
1、已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资格:
l 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有损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言论的;
l 违反中美两校校级或院级纪律规章,受到处分的;
l 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l 美方Senior Design I和Senior Design II B-及以下的;
l 第五年未申请修读美方学位及第五学年所修课程有不及格的;
l 本科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的。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一旦申报并录取为推免研究生,其就业状态为升学,学校原则上不再发放就业协议书。
3、推荐工作应当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的规定,违反规定或者徇私舞弊的单位或者个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对于在推免工作中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将提请校学术道德专委会按照《重庆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重大校﹝2016﹞342号)进行处理。
4、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相关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张志清
成员:江燕 谭鸿予 黄聪 毛亚芳 张大可 侯世英 韩力 宋朝省
八、其他
1、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重庆大学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2、本办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2016级推免研究生加分办法
2. 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
3. 重庆大学本科生创新类成果列表
4. 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申请推免资格承诺书
5. 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放弃申请推免资格承诺书
6. 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
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
2020年9月22日